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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省人大常委会会议 四川的老年人注意 一大波福利来袭

发布日期:2018/07/31 14:52:39

7月26日上午,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备受关注的老年人免门票年龄、父母生病住院子女护理照料时间等等,都有了定准儿!赶紧来看看!

 

一、强服务:探索完善为老年人志愿服务激励机制

  我省人口基数大,目前和将来面临巨大的老年人扶助和互助等压力。省人大常委会在此前的调研中了解到,志愿者作为专职、兼职养老服务人员重要补充力量,对老年人提供物质帮助和精神慰藉,有利于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而国内外已有建立志愿服务时间储蓄的做法,我省有些地区积极发挥老年人协会等组织作用,探索老年人结对帮扶、邻里互助等多种志愿服务机制,但由于我国目前的配套制度并不完善,类似制度仍然在摸索总结之中,尚不健全。

  通过条例的修订,逐步完善志愿服务,彰显社会文明程度,成为众多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共识。结合多方调研论证意见,新修订的条例前瞻性地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为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的基本制度;建立和完善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为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登记制度,探索完善为老年人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同时明确,鼓励引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成立的志愿服务组织、老年人组织和慈善组织等组织和个人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倡导有志愿服务能力和意愿的老年人通过结对帮扶、邻里互助,低龄老年人为高龄老年人、健康老年人为失能及残疾老年人服务等形式提供志愿服务。”


二、免门票:不满六十五岁老年人 “错峰出行”也可享受景区免票

  新修订的条例规定,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旅游景区,对年满六十五周岁老年人免收门票;对不满六十五周岁老年人,在非国家法定节假日免收门票,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实行门票半价优惠或者免收门票。老年人凭身份证或者老年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相应优惠。

  新条例还鼓励对非高峰时段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老年人实行免票,并规定对落实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票的企业应当给予相应补助。同时规定,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公园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老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这下好了,不仅年满六十五岁老年人在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景区可以免收门票,不满六十五岁的老年人,“错峰出行”就可以享受免票的福利,不错峰出行,也可享受到优惠政策,好安逸!像我大四川这样大气的省份可不多,全国各地的老年朋友,欢迎来四川耍!

 

三、护理假: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 非独生子女不超过七日

  新修订的条例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照料时间,给予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七日的护理照料时间。

  新条例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者制定规章制度等形式确定护理照料时间。护理照料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虽然大家都不太想休这种假,都希望自己的妈老汉儿不生病、不住院,健健康康到永远,但是,万一遇到这样的事,有这样的福利,还是很人性化的,你说呢?

 

四、强扶助:特殊家庭老年人要优先安排入住养老机构

  新条例加大了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关爱扶助,明确要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发放特别扶助金,并由省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行动态调整。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制度。

  新条例同时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制度,根据老年人意愿,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优先安排入住养老机构。

  条例还特别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明确要求:八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以无条件随子女迁移户口,六十周岁以上孤寡老年人投靠愿意赡养的近亲属的,可以自愿随近亲属迁移户口,迁入的老年人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装电梯:多方式推进已建成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对老年人反映迫切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宜居环境改造,新修订的条例也给出了明确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快推进坡道、电梯、公厕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设施的无障碍改造,并在公共场所设立无障碍标识,推进符合电梯增设条件的公共场所加装电梯。

  同时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组织领导,部门联动,采取简化工作流程、加强全程监管、给予资金补贴等方式,推进符合增设条件的已建成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六、保权益:乡镇府、街办应及时制止和举报向老年人恶意推销保健品等行为

  新修订的条例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工作,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老年人消费环境,依法及时处理侵犯老年人消费权益的举报投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定期组织城乡社区开展老年人预防诈骗知识宣传等活动,及时制止和举报以虚假宣传、欺诈等方式向老年人恶意推销保健品、食品、药品、器材等行为。并明确金融机构对办理转账、汇款或者购买金融产品等业务的老年人,应当提示相应风险。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查处针对老年人的传销、诈骗、非法集资等行为,保障老年人人身和财产安全。

  也就是说,一旦发现那些骗老年人的“会销”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必须第一时间出手。

  除了这些最关心的“福利”,还值得关注的是,与1989年3月10日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四川省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条例》相比,此次修订,在强化政府主体责任、细化赡养人义务、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完善对老年人的志愿服务制度等多个方面都有很大变化。

  新修订的条例将于2018年10月1日实施,这么多福利,再过60多天就可以享受了,让我们一起期待吧!

 

四川国际健康和养老产业博览会与全社会共同关注养老和大健康


        由四川省供货商商会、四川省市场营销协会主办的“第六届四川国际健康和养老产业博览会”将于11月9日—12日在成都世纪城新会展中心举行。本届展会在展会规模、参展商组成、观众邀请、展品构成、展会活动组织、展会宣传造势等各个方面实现全面升级。展会由四川省经信委、四川省卫计委、 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工商联、四川省老龄办共同支持,四川省供货商商会、四川省市场营销协会联合主办,由四川省博览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承办。

        今年展会主题是,关注健康、关爱养老,展览时间是2018年11月9日—12日,展会地点位于四川成都世纪城国际会展中心。展会将设健康产业馆和养老产业馆两大展馆共11大展区。会上将开展第六届四川国际健康和养老产业博览会开幕式、四川省健康服务业发展促进大会暨健康产业招商推介会、中国▪四川养老产业政策解读峰会、健康中国大讲堂、中日健康养老产业对接交流会、中泰健康养老产业对接交流会、康养旅游品牌机构推介会、涉老投资项目交流采购大会、保健养生产品发展峰会等一系列活动。


2018年11月9日—12日,四川成都世纪城国际会展中心,让我们共同期待!